汕头全面实施机构改革 优职能重服务 激发特区发展活力
说明:
汕头市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5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办公室挂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机要局(市密码管理局)、市档案局牌子;组织部挂市公务员局牌子;宣传
说明:
汕头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3个。其中,发展和改革局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自然资源局挂海洋局牌子;农业农村局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商务局挂口岸局牌子;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挂文物局牌子;卫生健康局挂中医药局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外事局与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
汕头以这次市级机构改革为契机,大力转变管理服务理念。杨立轩摄
日前召开的中共汕头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对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落实。会议指出,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省委已经批复同意《汕头市机构改革方案》,标志着汕头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机构改革后,汕头市共设置党政机构49个,其中党委机构16个、政府工作部门33个(含副处级2个)。汕头将在2019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级机构改革,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各区(县)机构改革。
汕头市委书记方利旭强调,改革是加快特区发展的根本动力。要通过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接轨的体制机制,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激发特区发展活力,为统筹推进补齐“三大短板”、突出“四个重点”、打造“四个平台”,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和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那么,这次汕头市机构改革主要有哪些特点?改革后将带来哪些新的变化?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文/南方日报记者黄嘉锋通讯员黄东华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汕头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和根本保证,旗帜鲜明地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改革的政治主题,从体制机制上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作出制度安排,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一方面,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将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的职责,以及市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新组建了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外事工作等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加强党委在这些主要战线、重点领域的统筹领导,提高“统”的层次和力度。
另一方面,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如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和港澳事务工作,其中,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有关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入市委统战部,将市外事侨务局的侨务、港澳事务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统战部,不再保留市外事侨务局,不再保留单设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通过统筹党政机构设置,对一些领域设置过细、职能交叉重叠的党政机构进行整合,解决实际运行中存在的党政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工作重合的问题,构建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党政机构布局,确保有效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实现增强党的领导力和增强政府执行力的有机统一。
优化政府宏观管理职能
汕头市机构改革将政府职能转变放在突出位置,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调整和优化机构职能体系。在政府宏观管理上,加强和优化了发展规划、农业农村工作、投资促进、法治等职能。
整合各类规划管理职责,解决空间规划重叠问题。如优化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电力能源管理、节能管理职责,相关机构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职责等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局。
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将市农业局(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相关职责,以及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渔业渔政管理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不再保留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
组建市投资促进局,将相关机构统筹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管理协调、督促检查职责,市级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职责等整合。
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将市司法局、市法制局的职责整合。不再保留市法制局。
优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将市房产管理局的相关行政职能,以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职责,相关机构的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等行政职能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保留市房产管理局。
优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局的综合交通建设管理相关职责,以及市公路局、市港口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市公路局、市港口管理局。
满足高质量公共服务新需要
汕头市机构改革还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公共服务的新需要,加强重点领域民生工作,在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应急管理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领域,加大机构调整和优化力度,组建了一批新机构,为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如组建市卫生健康局,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以及市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和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
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等整合。
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市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职责,相关机构的震灾应急救援等行政职能,防汛抗旱防风、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改革“九龙治水”管理体制
这次机构改革还突出优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改革目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九龙治水”的管理体制,打通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管理障碍,强化统一监管。
如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配合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的林业管理职责,市水务局、市农业局的水、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资源管理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市房产管理局的房屋产权管理行政职能等整合。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等整合。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职能
这次机构改革,在相关部门的组建和执法队伍的综合设置上,充分体现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改革理念,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如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市场监管职能。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管理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相关职责等整合。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整合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不再保留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副处级,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将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副处级,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和管理。通过优化相关机构设置,以达到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记者还了解到,汕头以这次市级机构改革为契机,大力转变管理服务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享,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强调要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次机构改革,成立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部门,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执行力。
组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职能,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利用职责等整合,统一负责政务服务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数据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不再保留市行政服务中心。
组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督促检查本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的职责,相关机构的行政效能督查职责等整合。旨在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推动特区再出发、再创汕头新辉煌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纵深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这次机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群团、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各领域机构改革,是一次机构职能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改革。汕头在落实党政机构改革的同时,统筹推进人大、政协、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各项改革,形成协同联动新格局。
在深化市人大、市政协机构改革方面,将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在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群团改革的部署要求,继续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创新。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其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
在深化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方面,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在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切实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完善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
在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方面,继续推进强市放权、强县放权工作,压减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数量,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尽可能将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区(县)。深化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镇(街)的工作重心要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在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方面,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
■链接
汕头任命22位市政府组成人员
1月2日上午,汕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任命陈春松等22位同志为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陈春松为汕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吴先宏为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林毅荣为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茹茵为汕头市司法局局长
黄业龙为汕头市财政局局长
马翔为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昭勇为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魏淼新为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柯延鹏为汕头市水务局局长
谢宋彪为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煜生为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蔡榕为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海平为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许广圻为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曾彦为汕头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林健为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蔡向鸿为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俊毅为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许创生为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郑志敏为汕头市信访局局长
陈玩雪为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黄育斌为汕头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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