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委全面部署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为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汕头日报 2018-12-30 08:54

本报讯(记者李扬)为贯彻落实省委批准的《汕头市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昨天下午,市委召开十一届七次全会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具体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支持改革、拥护改革,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确保改革如期高质量顺利完成,为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方案》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出要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抓住有利时机,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完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重要举措。省委根据党中央有关部署和要求,制定出台了《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对深化市县机构改革作出统一部署,在优化职责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等方面提出了改革意见和具体要求。明确各地级市要在2019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各区县要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

市委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市、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健全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取得不少经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面临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汕头机构职能体系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没有解决,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汕头加快经济特区发展、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重要任务还不相适应,比如保障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等。

为抓好汕头市机构改革工作,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十九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有关精神,深刻理解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以之为根本遵循研究部署汕头市机构改革工作,牢牢把握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着力破解体制机制制约,激发特区发展活力。为加强全市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9月22日,市委成立了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方利旭担任组长,市长郑剑戈担任常务副组长,市领导米银俊、李耿坚、邱奕辉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

近段时间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党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对标对表省改革方案和总体意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上下一致和因地制宜相结合,制定了市改革方案。10月18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对《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10月19日,市领导米银俊带队赴省委编办,专题汇报汕头市方案制定情况。根据省有关培训会、座谈会精神和具体指导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方案》作了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方案》送审稿,经11月29日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省初审。12月11日,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同意汕头市《方案》。12月13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并报省委审批。12月26日,省委正式批准本方案。

《方案》的重点内容

《方案》包括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调整优化市级党政机构和职能、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和组织实施4个部分。方案涉及的重要领域和重要方面包括:

第一,在对标中央和省机构改革,完善市委机构职能方面,主要推进以下改革:一是组建市监察委员会。二是加强和优化市委议事协调机构。三是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第二,在对标中央和省机构改革,完善政府机构职能方面主要推进以下改革:一是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二是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三是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四是组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五是组建市卫生健康局。六是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七是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八是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九是优化市审计局职责。十是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十一是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十二是组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十三是优化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十四是优化市科学技术局职责。十五是优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十六是优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此外,根据规范设置要求,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更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市政府金融工作局更名为市金融工作局,由在市政府办公室挂牌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信访局由在市委办公室挂牌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第三,在因地制宜设置市委、市政府机构和配置职能方面,主要推进以下改革:一是组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二是组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是组建市投资促进局。四是组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五是组建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第四,在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方面,主要推进以下改革:一是按照中央要求深化市级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二是深化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三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四是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五是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49个。党委机构16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政府工作部门33个(含副处级2个)。与改革前相比,正处级机构减少2个,副处级机构减少11个,共计减少13个处级机构。市人大和市政协各增加1个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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