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逾3100名河长履职渐成常态 汕头市落实河长制政策成效在粤东西北15个地市中排名第3
本报讯 (记者陈若萱)近日,“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政策成效”第三方评估项目组莅汕开展实地评估,以访谈和调查问卷等形式,详细了解汕头市河长制制度落实、实施效果、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及“一河一策”编制落实等方面情况。经省河长办验收评估,汕头市在全省21个地市中排名第9、粤东西北15个地市中排名第3。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制度,按照“政府主导、河办协调、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到位”的要求,明确四级联动,覆盖全部水域,始终坚持高站位规划、高规格推进、高标准落实,在去年年底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据了解,目前,全市镇级以上均成立河长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市89条大中小河流、1626条排渠、207宗水库和270宗山塘,以及2354个农村微小水体全部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的实施范围,共设立市、区、镇、村四级河长3134名,市委书记亲自担任全市第一总河长,市长担任总河长和韩江流域汕头段市级河长,实现了全市所有水域均有人理事、有人管事、有人办理。
与此同时,汕头市还建立了跨市河湖管理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市、县两级7项制度(河长会议、河长巡河、信息报送、信息共享、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和激励、验收)、镇级3项制度(河长会议、河长巡河、工作督察),确保了在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水域岸线管理和执法监管上做到有章可循;各级河长履职也逐渐形成常态,整治工作初显成效。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四级河长累计巡河53717人次;市、区、镇三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1756个,落实整改1667个,整改率达94.9%。汕头市13宗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完成8宗,年底前再完成3宗;6个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和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截止9月,练江海门湾桥闸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基本持平,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呈降低趋势,水质状况逐步改善。今年 6月以来,全市共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45宗,刑事拘留59人,追捕幕后经营者24人;立涉环境违法治安行政案件50宗,行政拘留121人;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86宗,其中罚款1245.4万元。农业污染方面,完成了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扩大了练江流域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6月16日以来,汕头市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整改要求,成立由市委书记方利旭任组长,市长郑剑戈任第一副组长的汕头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两套班子分别挂钩练江15条重要支流综合治理。市练江办制定三年工作方案,建立台账,倒逼时间进度,倒逼责任落实,强力推动练江综合整治“2+2+10”共14个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目前,练江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全面铺开建设。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综合施策、补齐短板,切实把河长制工作抓得更加扎实、更加富有成效,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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