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21年欠款终追回 潮阳区法院耐心细致解民忧
陈大叔接过迟来的货款
近日,在潮阳区人民法院的院长接待日上,一位来自化州市姓陈的大叔专程赶来反映一件事情——20多年前他与潮阳籍“小包工头”李某之间有砖条生意来往。1997年,双方共结欠货款3万元。因追讨货款不成,陈大叔便向李某的户籍所在地原潮阳市人民法院起诉,当时法院判决李某应当偿还他欠款3万元。虽然当时陈大叔官司胜诉了,但至今仍未拿到欠款。
原来,判决生效后,李某没有履行,而陈大叔也不懂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致该案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现在陈大叔年老体弱多病,家庭经济非常困难,他希望能尽快讨回这笔欠款。
当天负责接待信访的该院执行局局长张淑创弄清事情原委后,安慰并劝返了老人。为切实兑现陈老汉的合法权益,张局长立马针对该案建档并落实有关执行人员办理。
然而,时隔多年,事情困难重重。由于该案当时系缺席审判,判决书未载明李某的具体出生日期、住址和联系电话,一时难以确定和找到李某本人。执行人员不辞辛苦,多番深入公安户籍部门、村委会走访排查,最后确定了李某下落。李某表示当年确有为其老板买砖条签单的事实,但不知欠款之事,也不知老汉提起诉讼。
对此,执行人员耐心细致地向李某释法,最后李某真诚理解并服从判决,表示愿意替真正债务人先行垫付货款。
10月底,张局长组织陈大叔和李某当面调解并达成案外和解。 当陈大叔接过这3万元迟来的货款时十分激动,对法院和执行人员连声道谢。他返回化州市后,再次来电对执行人员及时高效解决群众困难表示感谢。
本报记者陈 敏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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