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出实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今年秋季12多万人享“福利”

汕头日报 2018-11-03 08:21

本报讯 (记者刘文钊)为有效解决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汕头市使出实招力举,落实责任,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福利”。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今年秋季,汕头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生共120958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占比68.53%。

近年来,汕头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多途径解决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今年5月,市教育局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保障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凡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无条件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开放。

对此,潮阳区积极制订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措施,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潮阳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和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收。

同时,该区还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汕头市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有关规定。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在汕头市同一区县居住满3年,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工作场所必须在汕头市;其父母至少一方按照国家规定在汕头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随迁子女本人具备汕头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可参加汕头市学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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