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 汕头将建成一批规范化 志愿服务记录窗口

南方日报 2018-10-25 07:12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培育一批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提高志愿服务工作水平,汕头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设一批规范化志愿服务记录窗口。

汕头市民政局将根据申报情况,通过材料审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择优选取10至15家单位或组织作为规范化志愿服务记录窗口建设单位,为每个窗口提供1万至2万元作为志愿服务记录窗口建设经费,用于窗口建设所需的硬件设施配套、志愿服务活动、人员培训和工作宣传等。

本次规范化志愿服务记录窗口建设的参与单位为民政事业单位、镇街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以及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志愿者(义工)组织。参加规范化建设的单位或组织需符合“六有”的条件,即有志愿服务标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齐全的设施、有一支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有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

符合条件的单位或组织可于2018年11月6日前申报。市级单位或组织直接向市民政局申报;区(县)级及以下单位或组织向所在辖区的区(县)民政局申报,并由区(县)民政局汇总后统一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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