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路示范路须强管确保安全 市作风办对海滨路部分步道被全围蔽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本报讯(记者林蓁 通讯员郝卓峰)近日,市作风办牵头市城管局和交警部门,对海滨路改造工程中部分路段人行道被全围蔽作为施工场地,影响行人通行,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要求项目建设的业主单位必须严格按程序申报占地许可,既要保质保量推进工程建设,也要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行人安全。
根据海滨路提速改造计划,在第一期完成对部分路口的封闭之后,第二期的工程是建造博爱路口、石炮台路口、龙眼南路口3条横过道路的人行天桥。近日3座人行天桥陆续开工。但有市民反映,施工现场对部分路段的人行道实行全封闭,行人通过时只能走入机动车道,对行驶中的机动车造成困扰,行车无法提速,行人存在安全隐患。市作风办督查时,3个辖区街道城管中队均表示对承建公司未经许可围蔽施工没有及时发现并责令其整改。
石炮台人行天桥施工现场,海滨路南北二侧各有一处围护施工,将人行步道围蔽至路缘石处。途经该处的行人只能走到非机动车道上,而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之间没有隔离栏;施工围栏正对海滨路一侧没有完全封闭施工区域,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围栏上也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张贴公益广告,施工现场还有工人没戴安全头盔。石炮台街道城管行政执法中队长黄晓彬告诉记者,在督查人员没来之前,并不知道存在此处“霸路”作业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将认真核查施工单位是否获得城管部门许可,若没有取得许可将严肃处理。
博爱路口人行天桥工地,施工单位同样将人行步道围蔽成施工作业区,围栏没有张贴公益广告、面向海滨路的围栏未完全封闭,人行步道已被开挖出多个深坑,而现场却没有施工管理人员看守,同样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据海安街道城管行政执法中队长张裕国介绍,本月14日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就发现该处围蔽施工的情况,要求施工人员提供相关的许可手续,但对方未能提供,接下来将和相关部门核实,若没有许可手续将依法严肃处理。
龙眼南路口人行天桥工地,人行步道同样被围蔽到路缘石处,施工方在东西方向靠近北侧留有一条人行通道,但施工区域与临时人行通道没有有效隔离,只是简单拉条警示线,存在安全隐患。施工围栏上虽有公益广告,但未按规格要求设置,显得很不起眼。施工现场有工人没戴安全头盔。据东方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副中队长林锦宏介绍,本月15日上午,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处围蔽施工的情况,立刻要求施工方出示许可手续,但对方一直没有提供,目前已经向施工方开了调查通知书,如果对方无法提供许可手续,将依法查处。
市城管局审批科林辉荣表示,海滨路正在建设的这3座天桥施工手续不完善,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有些手续正在申报中,市城管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补办占道许可手续。交警金平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吴鸿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在审批占道时,充分考虑行人、非机动车的安全问题,施工单位要文明施工,确保行人、非机动车的通行安全。
据市城管局介绍,海滨路第二阶段提速改造项目,主要任务是建设3座人行天桥,原计划是明年春节前建成通行。9月27日才产生中标施工单位,项目已办理规划许可,正处在施工准备阶段。因12月23日将举行马拉松赛事,该项目必须提前完成,所以不得不要求施工单位提前进场,进行施工范围围挡、树木迁移、地下管线探查、桩基础施工准备等前期工作,同时正在积极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
市作风办指出,海滨路提速改造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民心工程,必须优质高效加快推进。海滨路又是汕头市倾力打造的“严管路”和“文明交通示范路”,必须保持秩序整治的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做到安全、快捷、有序、畅通。有关城市管理部门、海滨路所在街道,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管理。要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纠正各种违章现象;沿途的施工单位和监理部门,更要按施工规范周密安排,科学调度;文明施工,加强监管,确保安全,让海滨路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严管路、示范路、文明路、民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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