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本报讯 (记者周敏)市政府近日印发《汕头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年度目标。
方案要求,2018年年底前要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构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对高度关注地块以及部分有行业代表性的中、低度关注地块启动初步采样调查。自2018年起,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要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监测结果向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方案要求,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土壤环境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底前,建立分类清单,数据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报市环保局、城乡规划局、国土局备案。
方案提出,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汕头市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2018年年底前,潮阳区在中轻度污染耕地集中连片的镇(街道)率先开展面积不少于1400亩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工作;潮阳区贵屿镇必须开展1项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对需要采取治理与修复工程措施的受污染耕地,潮阳区农业部门要制定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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