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谨慎对待“租房贷”产品 多个城市发布相关风险提示,提示存在杠杆高风险大等问题

南方日报 2018-09-12 14:39

近期,一线城市房租大幅上涨牵出住房租赁企业的“租房贷”生意,引来了众人的关注。

只是,部分住房租赁企业对于“租房贷”的使用存在违规行为,包括北京、深圳在内的多个城市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发布相关风险提示,提示“租房贷”存在杠杆高、风险大等问题。

一边是对市场方的严监管,另一边,自去年年底以来陆续宣布进军住房租赁市场的部分银行,随着个别长租公寓“跑路”事件的曝光,银行方面也开始对房租贷这一新产品的态度越来越谨慎。

记者了解到,目前,平安银行手机银行APP已下线了“房租贷”相关的金融产品,而建行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建融家园”对同类型产品“按居贷”的推介也十分谨慎。

南方日报记者张昕

不少租赁平台搭售“租房贷”

“不使用贷款就要多付房租或者押金”,已成为当前国内一些城市住房租赁中介企业惯用的方式。

记者通过登录多个住房租赁平台看到,租房者如果不选择“租房贷”,通常都要“押一付三”,也就是按季度付房租,但如果选择了“租房贷”,就可以“押一付一”,按照月度付房租。

除了在支付方式上“施压”,部分平台还在“服务费”上做促销。

以市场上一款“租房贷”产品为例,如果租客选择5000元房租,首次签约需要付24800元,即“押一付三”+全年服务费;如果选择使用“租房贷”产品,全年服务费可减少1440元,首付为10280元,以后每月支付5613元。

记者通过计算发现,虽然首付差额超过了10000元,且服务费减少了1440元,但计算下来,一年时间,租房者仍需多付2200多元。

搭售“租房贷”产品藏猫腻,而违约金也是租房者需要注意的。

对于逾期,有的平台采取“未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逾期天数”、“逾期三天内,每月还款额1%×逾期天数"超过三天,终止合同"”等。租房者中途退租或转租算违约,违约金将按照房租总额的5%—10%收取。

换句话说,一旦使用租房分期,租房者临时工作变动需要换房的话,除了要给中介支付至少1个月的房租做为违约金外,还需要另外给租房分期平台支付违约金。

近期,国内部分城市房租上涨,个别住房租赁企业被指“高价哄抢争夺房源”,长租公寓资金来源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今年8月,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多个部门集中约谈自如、相寓、蛋壳公寓等主要住房租赁企业负责人,要求不得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要严查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融资资金的行为。

对此,建行最先进行了“银行融资渠道”的否认。8月29日,建行行长王祖继在今年中报发布会上表示,建行推行的住房租赁业务并未向房屋中介提供融资收房的金融服务,只是直接面向租户提供按揭贷款业务。

申请到银行系“租房贷”的客户并不多

“租房贷”的初衷是通过银行信用稳定租赁关系,为群众租住安居提供保障。从去年年底以来,部分银行进军住房租赁市场后,纷纷宣布将推出“租房贷”产品,但真正申请到银行系“租房贷”的客户并不多,有的银行甚至一直都没有开展这一业务。

去年11月,建行在业内率先进军住房租赁市场,打造了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系统——“CCB建融家园”,为租客提供搜索房源、预约看房、租金股价、在线签约、在线缴费、金融产品等服务,其中可以用来支付租金的“按居贷”就是典型的“租房贷”产品。

今年8月,记者登录“建融家园”时还有“按居贷”的相关信息,如“年利率最低6.3%”、“最高100万额度”等,但进入9月,再次登录“建融家园”对“按居贷”进行额度查询时,已经没有了具体介绍信息。

记者也通过走访惠州市场方面获悉,建行“按居贷”产品目前尚在试点阶段,具体实施细则有待出台,而惠州也还没有上线办理案例。

相较于建行的谨慎,平安银行甚至干脆将其“租房贷”产品从手机银行APP应用中下架,同时也停止了与部分租房中介机构的合作。

据了解,平安银行的“租房贷”是基于与租房服务公司/房地产开发商合作的租房场景设计的一款贷款产品。客户在指定租房服务公司/房地产开发商、地区进行租房时可以选择平安银行的“租房贷”产品一次性支付房租给服务公司/房地产开发商,然后以每月偿还贷款的形式实现房租月付。

只是,随着部分城市监管部门开始约谈住房租赁企业,对“租房贷”展开调查,严查中介机构的资金来源和流向后,包括平安银行在内的多个推出“租房贷”产品的银行,开始审慎对待相关产品和服务。

目前,部分P2P互金平台已收到监管部门通知,严禁与违法违规的长租公寓服务商开展类似“租房贷”业务合作,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封堵了“租房贷”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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