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某省酝酿金交所监管新规:明确10万元投资门槛 资产端限制省内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8-09-04 03:21

本报记者谢水旺上海报道

金交所再现强监管信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华东某省正在酝酿新的金交所监管文件;今年2月,该省曾下发过一份金交所监管文件。“近期将会下发,还不确定时间。”该省金融办相关人士透露。

该省一家金交所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关于新的监管文件,可能主要是规范金交所的资产端和资金端。比如,资产端需在省内,备案一次,发行一次,且明确了10万元投资门槛。部分金交所的业务可能不能满足上述监管要求,只能主动放弃相关业务。”

首次明确投资门槛

长期以来,金交所的投资门槛一直缺乏明确标准。

由此,近年市场上曾出现一种乱象,金交所借助P2P等互金平台的流量和客户优势,分销产品。但问题是,金交所产品原为私募性质,普通投资者却可以仅通过简单的在线风险测评,就能够以一千元甚至更低的金额,在互金平台上购买金交所产品,潜藏较大风险。

2017年8月,监管层面下发“64号文”,叫停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今年4月下发的“29号文”再次强调,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包括“引流”等方式变相提供代销服务)涉嫌突破此前监管政策要求的资产管理产品。

上述监管规定基本切断了金交所和互金平台的合作空间,但金交所的投资门槛并未明确,只是部分地区金融办对合格自然人投资者做了界定。

比如,浙江、江苏省金融办先后明确了合规自然人投资者标准。即自然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2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

“各家金交所的投资门槛不一,不过我们早就主动提高至10万元以上,这不是监管要求,而是我们积累的高净值客户较多,主动提高投资者门槛。”中部地区一家金交所法律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上述金交所法律负责人认为,其实金交所和P2P有些类似,都是信息中介,需要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提高机构投资者资金比例。

此次,华东某省明确10万元投资门槛,一方面,释放了金交所监管信号,具有参考价值,这些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高;另一方面,目前金交所资金端50%到80%不等来自个人合格投资者,对于金交所而言,资金端压力会比较大。

“这是好事,满足条件的投资者,相对来说有更高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也可能更丰富。”上述金交所法律负责人表示。

资产端限制省内

而在金交所资产端方面,此前大多数地区并未限制,可以开展全国业务。

“此次监管明确,资产端只能来自广东省。目前我们的资产端多在省外。”华东某省一家金交所人士表示。

早在去年9月,浙江金交所监管文件便已明确:“暂停经穿透后融资主体、基础资产在省外的业务。如交易场所在风控技术、企业资源等方面具备独特优势的,确有必要开展省外业务的,应经所在地设区市级监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开展部分省外业务。其中,省属交易场所应经省金融办同意。”

对于资产端,华东某省监管部门还要求,以后金交所只能备案一次,发行一次。

“举个例子,以前我们为某家企业备案一亿规模的项目,可以分多次发行;以后不行了,备案多少发行多少。按照10万元投资门槛,不超过200人,至多备案2000万规模的项目。现在合规再求更加严格了。”上述华东某省金交所人士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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