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 (2018年8月27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施适所作的《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体现国家意志,具有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确保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促进诚信汕头、法治汕头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以来,汕头市两级人民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坚持执行工作强制性,大力推进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执行体制和创新工作机制,为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推进破解执行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结合汕头市的实际,作出如下决议:
一、多措并举,切实履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主体职责
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严格遵循依法、公正、高效、廉洁的执行理念,积极履行执行工作主体职责,做到规范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
市中级人民法院要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建立健全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工作管理体系。
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要依法穷尽执行工作手段措施,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手段和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要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要建立执行行为规范体系,完善执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要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健全无财产可执行案件退出机制,健全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要完善执行听证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要着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要注重科技创新,实现信息化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要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完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功能,建立健全覆盖土地、房产、车辆等主要财产信息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要加大资金、技术投入,加快设备、技术更新,提高网络查控机制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要打造执行信息公开体系,加强执行案件信息公开,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实时性的执行公开服务。
二、加强联动,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市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要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执行转破产“府院联动”协调工作机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妥善解决国有“僵尸企业”遗留问题。公安、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房管、税务、工商、劳动保障、国有资产、银行、证券、保险、出入境、招投标等单位要与人民法院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不断拓宽协作内容和范围,形成执行工作合力。
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机制,建立健全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证券、保险、股权、车辆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进一步拓展财产查控范围,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的全覆盖和网络查询、冻结、扣划等功能一体化。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侦查、提起公诉,建立常态化的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工作机制。负有信用惩戒职能的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在职能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在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经营、获取政府支持或补贴、任职资格、准入资格、荣誉和授信等方面实施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
其他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也应当根据其社会职能,积极参与人民法院执行联动。
三、强化法律意识,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负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汕头市各级人大代表要模范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或滥用权力干预案件执行的,协助执行单位或个人不依法协助、配合人民法院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报其上级或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并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对责任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的司法建议,接到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执行工作。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等形式,及时掌握人民法院执行动态,对于存在的执行难点,通过法律监督、代表视察等方式帮助解决,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助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支持同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公开,进一步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尊崇法律、尊重司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市新闻宣传媒体要加大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曝光力度,提高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震慑力,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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