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强化党内监督,为关键少数“画像” 试点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根据省纪委的部署,汕头市纪委先行在派驻(出)机构试点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
所谓廉政档案,就是对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真实记载,其本质和关键在于“廉”字。
据了解,此举目的在于助推派驻(出)机构探索完善监督机制,擦亮派驻监督的“监控头”和“显微镜”,以此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强化党内监督,尤其是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准确掌握“树木”与“森林”的状况。
目前,汕头市纪委已下发相关通知,并正开展首次廉政档案资料的填报和收集工作。
●南方日报汕头观察全媒体记者叶彤
为领导干部从政历程重要节点“留痕”
“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大数据"库,对领导干部从政历程重要节点进行留痕,为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依据,也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了廉洁自律意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汕头市纪委紧紧围绕“廉政”这一主旨,重点突出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谈话函询结果、问题线索处置结果、被问责情况、受到组织处理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以及述责述廉报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面的内容。
由于建档对象主要是市管干部,且廉政档案资料部分涉及个人隐私,本着规范管理、从严管理的原则,廉政档案的资料收集和管理工作由派驻(出)机构承担,但廉政档案的查阅、移交和销毁由市纪委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
“干部廉政档案将我们的基本情况及工作以来的所有动态消息进行归档管理,记录清晰,这无疑给我们念起了"紧箍咒",时刻督促我们要廉洁奉公。”一名领导干部在谈及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时说道。
上下联动实现“无缝对接”
鉴于廉政档案工作点多面广、涉及部门多的实际,汕头市纪委按照“上下联动、左右协作”的思路,积极构建紧密配合、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
一方面,为强化派驻监督效果,减少档案资料收集环节和便于日常运行管理,明确由派驻(出)机构负责收集和管理廉政档案资料,市纪委各执纪监督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被监督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配合,及时将相关情况填送建档对象所在派驻(出)机构。
另一方面,明确派驻(出)机构之间廉政档案的移交问题,针对调出单位所在派驻(出)机构对领导干部本人和工作调动相对熟悉的实际,确定由调出单位所在派驻(出)机构向调入单位所在派驻(出)机构办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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