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冒领社保待遇情况发生 市社保基金局取消集中认证
本报讯(记者陈若萱 实习生廖水莲)近日,记者从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为防止冒领社保待遇情况发生,确保基金安全,做好参保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决定取消集中认证,通过以信息比对为主、现场认证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认证。此外,对自愿办理认证的参保人提供专窗服务,认证时间放开为全年每月工作时间,做到即时办理。
对汕头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资格认证,本地户籍人员不再由其本人办理认证,统一由市局每年与市公安局进行一次信息比对。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按相关规定,携相关证件到社保机构或省社保局授权办理资格认证业务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认证。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原单位已不存在或无单位管理、居住省内异地(省外或境外)以及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可下载安装“汕头社保”APP,按照提示进行人脸活体识别资格认证。两次认证间隔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可继续发放养老金。对居住汕头市的省内异地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资格认证,有关单位可引导其就近到汕头市的省社保局授权办理资格认证业务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认证。对居住汕头市的省外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资格认证,由有关单位做好协助认证工作。
对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本地户籍人员的认证不再由其本人办理认证,统一由市局每年与市公安局进行一次信息比对。非本地户籍人员可继续选择按照《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与生物特征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认证方式办理认证,但不再进行集中认证。两次认证间隔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可继续发放养老金。对居住汕头市的省内异地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有关单位可引导其就近到汕头市的省社保局授权办理资格认证业务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认证。对居住汕头市的领取省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由有关单位做好协助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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