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民所急 迅速整改 龙湖区迅速处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联络组交办案件

汕头日报 2018-07-05 21:37

本报讯 (记者翁夏)近日,龙湖区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联络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信访案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一一核查,分类施策,下来将作进一步处理。

6月15日,龙湖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联络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信访案件2宗。第1宗案件包括4个问题,问题一:有群众投诉称位于龙湖区龙祥街道辖区内的龙祥工业区,有一些工厂在生产中排放出难闻的刺激性很大的气体,在珠湖印刷材料包装有限公司附近,情况更为严重。问题二:有群众投诉称在龙湖区龙祥街道如龙居委如西片区靠近盛业街的空地上,有不少人搭建大棚,进行石材、木料加工,向大气排放很多粉尘;也有少数人在这里养猪,或者堆放从四面八方收集来的废品。问题三:有群众投诉称在龙湖区嵩山北路下蓬中学路段,很多小食店用电风扇把煎炒烹调产生的烟雾吹向马路。问题四:有群众投诉称一辆号牌为粤D72B16的小货车经常在嵩山北路下蓬中学路段出没,马达声很大,如雷鸣一般,同时排放出大量的油烟黑烟,不知该车有没有进行年检或者是如何通过年检的。

接到案件后,龙湖区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经初步排查:问题一中的“汕头市龙湖区珠湖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已将原有珠湖大厦厂房出租给“汕头龙湖区粤之彩颜料有限公司加工厂”和“汕头市新加盟印刷有限公司”等单位。经现场检查,初步判断投诉者所述的气味是由“汕头龙湖区粤之彩颜料有限公司加工厂”和“汕头市新加盟印刷有限公司”所产生。6月15日,由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人员对“汕头市新加盟印刷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汕头)环境监测AQ字(2018)第201800065402020101号)显示,该单位胶印生产线工艺废气排气筒中苯、甲苯和二甲苯、总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二甲苯排放率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对“汕头龙湖区粤之彩颜料有限公司加工厂”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废气未经处理从水箱口处向外环境直接排放。目前环保龙湖分局对该厂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并送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

针对群众投诉的问题二,现场执法人员对如龙居委会如西片区进行排查,该片区面积约80亩,属于如龙居委集体用地。6月15日排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该片区存在一处违章搭建的废品收购点,如龙居委会工作人员当场组织人员对该违章搭建物进行拆除,及时消除污染环境行为。

在对问题三的调查核实过程中,经执法人员对龙湖区嵩山北路下蓬中学路段进行检查,发现该路段有小餐饮店7家,并设有直排排气扇,经营时产生的油烟由排气扇直接排向路面,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这7家小餐饮店立即拆除直排排气扇,配套油烟净化设施,消除油烟扰民现象。

针对问题四,6月16日上午,龙湖交警三中队通过数据排查,查获投诉者称的车牌号为粤D72B16的轻型普通货车,经现场检查,该车主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照齐全,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6月份。现场由环保龙湖分局协调机动车检测机构对该车辆排放尾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环保龙湖分局已将该案件移交龙湖交警三中队依法进行处理。

交办第2宗案件为:有群众投诉称在外砂河中间有一个冲积的江心沙洲“东溪洲”,上面开设了好几个私人娱乐场所,有餐厅、烧烤、卡拉OK等经营活动。这些娱乐场所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进外砂河,而外砂河是澄海区的饮用水源,对水质污染严重。接到案件后,龙湖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东溪洲开展调查并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各违法项目业主15天内自行拆除,现场由外砂镇政府对违法项目张贴封条,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后续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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