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救助军人困难家庭 汕头市为部队官兵和复退军人解后顾之忧

汕头日报 2018-07-30 22:36

本报讯 (记者周敏)为进一步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丰富双拥工作的内涵,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切实帮助驻汕部队官兵和复退军人解决实际困难,市民政局、汕头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市双拥办、市慈善总会、市爱国拥军促进会将联合开展汕头市“关爱军人困难家庭救助暨关爱军人困难家庭助学活动”,为部队官兵和复退军人解除后顾之忧。

长期以来,驻汕部队广大官兵在圆满完成各项军事任务的同时,积极支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主动承担各种抢险救灾重任,为汕头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做出不懈努力。在无私奉献的同时,许多军人及其家庭也会面临种种的困难,也希望得到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根据活动方案,本次活动救助(资助)范围为:(一)“关爱军人困难家庭救助活动”救助对象:汕头市辖区内驻军单位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中的特困家庭。1、军人、复退军人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临时陷入极度困难的;2、军人、复退军人家庭成员重度残疾,致使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3、军人、复退军人家庭因遭受突发性灾害(水灾、火灾、地震、泥石流等)造成家庭财产严重损失的;4、因其他原因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军人、复退军人家庭;5、专项慰问在汕失散老红军、抗日老战士和战斗英雄麦贤得。(二)“关爱军人困难家庭助学活动”资助对象:汕头市辖区内驻军单位现役军人困难家庭成员(现役军人的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中考入大专以上的应届高考生及部分在读大学生(申请时需附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户口簿复印件)。(三)原则上申请人只能选择申请其中一项救助(资助),军人、复退军人特困家庭已接受过其他形式助学的,本次不再资助。

救助(资助)额度为:(一)“关爱军人困难家庭救助活动”救助对象:每人(户)发放5000元救助金。对其中家庭特别困难的,给予每人(户)发放10000元救助金。(二)“关爱军人困难家庭助学活动”资助对象:资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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