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套利诱惑下 一个互金平台的艰难合规之旅
本报记者陈植上海报道
“抵制诱惑。”一位互金平台负责人李哲(化名)向记者感慨说。
随着备案延期,他发现互金领域的怪现象日益增多,起初是个别平台冲着个别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放宽合规业务规模限制,悄悄跟进“扩大”业务规模,违反在整改期间控制贷款余额规模的承诺;后来是高息现金贷在沉寂一时后,再度重返市场;上周他听说个别互金平台干脆突破年化利率36%的上限......
起初李哲并不在意,但他很快发现他所在的平台因此处于某种“竞争劣势”——一方面自己的“墨守成规”等于将不少业务机会拱手让人,另一方面自身利润增速与这些同行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在海外IPO竞争过程更加“处于下风”。
因此平台不少管理团队再也坐不住了,纷纷建议李哲考虑将公司注册地搬迁到业务规模监管相对宽松的区域,赢得新的业务规模扩张与利润快速增长空间。
“我反复想了几天,没有采纳他们的意见。”李哲坦言。一方面他认为平台要长久稳健经营,就不能为眼前的政策套利机会而急功近利,另一方面他担心这种随波逐流之举反而会招致更严监管,最终得不偿失。
“但是,并不是所有平台都会对政策套利机会视而不见。”他直言。若这些行业怪象未能得到及时遏制,互金行业有可能出现新一轮劣币驱逐良币效应,由此招致全行业更严监管,令整个互金行业陷入更艰辛的生存境地。
抵制诱惑
李哲回忆说,当自己听说个别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放宽业务规模限制时,他内心相当激动,因为他看到了新的政策套利机会令业务规模与经营利润双双重回快速增长轨道,无需担心股东方的问责压力。
去年9月初,他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递交了整改承诺书,其中承诺将业务规模(贷款余额)控制在8月底的90亿元以内。从那时起,整个平台业绩增速似乎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按照此前平台与风险投资机构签订的业绩对赌协议——2017年理应实现4000万元利润,但去年9月起,平台由于业务规模受限导致利润增速放缓,直到去年底经营利润勉强触及4000万元大关。
对于今年能否实现1亿元利润的业绩对赌,李哲直言难度不小。由于业务规模受限,前4个月平台差不多维持微利状况。为了挤出更多利润,他不得不大幅削减市场推广与获客费用,导致业务部门“怨声载道”。
李哲发现,平台不少管理人员都将个别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放宽业务规模限制,视为一大“救命稻草”。其间平台内部多次举行会议讨论是否要将注册地搬迁至这些区域,甚至多位部门负责人坦言若再不提升业务规模与经营利润,不但今年对赌协议可能失败,而且不少骨干员工有可能因平台发展前景受限而“另谋高就”。
但是,他最终还是否决了这个意见。
“主要是心里不踏实。”他直言。其实他最大的顾虑,是当平台通过政策套利尝到了甜头,当第二次、第三次政策套利机会来临时,整个管理团队就会“如法炮制”,长此以往,监管部门也对自己“刮目相看”——最终采取更严监管措施。
令他没想到的是,部分管理团队随即想出了一个变通办法,即平台可以悄悄扩大业务规模。究其原因,他们听说当地不少平台看到个别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放宽业务规模上限,也悄悄“跟进”扩大业务规模,因此自己此举也等于“赶潮流”。
“但我还是担心,一旦监管部门发现平台自己违反整改期间控制业务规模的承诺,很可能影响平台的整改批复与备案申请进程。”李哲直言,有时要做到合规经营,的确需要很大勇气去抵制诱惑。
最怕更严监管加快行业洗牌
令李哲没想到,自己的“墨守成规”让平台避开新一轮监管压力。
6月12日,北京网贷整治办发布通知称,根据近几个月统计的数据,有部分网贷机构业务规模在持续增长,有些甚至在加速增长,因此北京网贷整治办重申,辖区各家网贷机构需遵守不得增长业务规模等监管要求,对于不整改或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网贷机构,将视情节采取列入拟处罚名单、列入负面清单,甚至予以取缔等措施。
“其实,我没有感到庆幸,反而担心一系列行业怪象出现,正引发监管部门更严厉的监管,拖累整个行业陷入更严峻的生存环境。“李哲直言。近期他听说相关部门可能对P2P领域采取牌照制,而不是备案制。
在他看来,这意味着相关部门对P2P行业的监管力度将发生重大变化。备案制主要侧重事后监管,允许备案P2P平台可开展业务,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再给予相应处罚,而牌照制则是事前审批,即相关部门先要对平台股东方、资产端、产品利率、信息披露、运营能力给予全面审核,只有满足相关部门要求才有机会得到相关牌照,因此其监管强度与准入门槛要远远高于备案制。
“若备案延期导致互金行业怪象丛生,不排除相关部门可能决定引入牌照制进行事前审批,到时更多互金平台可能因为业务管理水准不达标而失去业务拓展资格。”李哲直言。其结果就是整个互金行业平台数量加速缩减,他所在的互金平台盈利能力在业界并不突出,稍不留神就可能成为新一轮行业洗牌的牺牲者。
他直言,这恰恰是自己不愿看到的局面,然而,目前他依然没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在当前备案延后与业务规模受限期间实现业务合规操作与利润快速增长,以满足创投股东的利润增速要求并赢得业绩对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