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宏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水口龙湖开发区住宅楼(13栋)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惠市规建公示〔2017〕334号
日前,本局收到惠州市宏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位于水口龙湖开发区住宅楼(13栋)的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住宅楼(13栋)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所报住宅楼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已施工完毕,现申请主要调整首层商业内部隔墙的位置,调整后建筑立面、建筑层数、规划功能、总建筑面积及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变,符合审定的总平面图和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的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我局水口片办事处或到现场公示栏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冯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2363288、2363283 监督电话:2117398
传真:2363183 E_mail:hky278@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