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租借物弄钱 大埔一男子不止一次这样干被刑拘

梅州日报 2021-06-20 08:10

本报讯(记者侯珍妮通讯员陈山珊叶浏佳)6月7日,群众胡先生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名下的一辆摩托车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抵押了。

据了解,胡先生在梅城经营一间二手摩托车行,当天晚上23时许,其在某摩托车行与朋友闲谈时,无意中发现该车行摆卖的一辆摩托车与自己车行出售的一辆摩托车很相似,于是便询问店主,店主告诉胡先生,该辆摩托车是一名叫廖某宏(男,25岁,大埔人)的男子抵押过来的。经电话联系员工张某,胡先生才知道,该辆摩托车在5月18日便被张某借给廖某宏使用,而后廖某宏一直找借口不归还,没想到廖某宏私自将车抵押给别的车行,得知情况后胡先生便马上到公安机关报警。经公安审讯,犯罪嫌疑人廖某宏承认自己两次抵押别人摩托车的犯罪事实,目前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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