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梅州市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6月21日起将实行梅州市婚姻登记“全城通办”
本报讯(记者黄钰然通讯员邓彬苑)经国务院批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将于今日正式实施,在试点地区,内地居民办理结(离)婚登记手续将不再需要回户籍地办理。6月1日,梅州市正式进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6月21日起,梅州市将实行梅州市婚姻登记“全城通办”。
根据规定,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试点期间,梅州市全市范围内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例如,男方户籍在江西省、女方户籍在安徽省,但居住证发放地在梅州市梅县区,可选择在梅县区办理婚姻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此外,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6月21日起,梅州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将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本市户籍居民跨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但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现役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预约功能于5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梅州市婚姻登记“全城通办”预约功能将在6月21日前开通。市民政局建议,当事人可通过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网页版)、粤省事小程序提前预约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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