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对电子烟等闲视之

南方日报 2021-06-01 08:10

■王庆峰

5月31日,世界无烟日,本是“承诺戒烟,共享无烟环境”的好日子。但根据央视报道,居然有小学门口文具店公然向未成年人兜售电子烟。在梅州市丰顺县实验小学附近,某文具店销售的一种“电子魔术道具”,有多种水果口味,还可以添加烟油,实际上就是电子烟。

“戒烟神器”“时尚炫酷”“轻松解瘾”……近年来,被打上“时尚”“潮品”标签的电子烟广受追捧。这则报道在深刻指出一些电子烟为争夺年轻人群市场,是如何工于套路和计算的同时,也再次提醒我们,要警惕烟草营销的新趋势、新动向,不能再对电子烟等闲视之。

应该承认,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电子烟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但它并没有进入监管的有效射程,这给了它野蛮生长的空间。正如新闻所展示的,许多商家有意识淡化“烟”的属性,把电子烟伪装成时尚玩具来销售,甚至伪装成口香糖一类的戒烟产品,涵盖水果、薄荷醇或薄荷、糖果味等各种口味。许多青少年的判断力较弱,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很容易诱导他们“入坑”,甚至不少人误把电子烟当作一种时尚游戏,消解对其危害性的认识。

但事实上,电子烟并不像他们所宣称的那样人畜无害、老少皆宜。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明确提出,“电子烟是不安全的,会对健康产生危害”。大量的分析也都证明,“电子烟烟液中含有有害物质”“电子烟调味剂加热后可产生有害物质”“电子烟烟雾等具有细胞毒性”,青少年吸食电子烟之后,往往容易过渡到吸食传统烟草,以致染上烟瘾。基于此,我国近年来多次发布有关电子烟的通告,明确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现实中,因为缺乏明确的主管部门和行业标准,我国大多数电子烟还处于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与无安全评价的“三无”状态。电子烟游离于监管射程之外,不代表电子烟不应受监管。有人建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实是让烟草专卖局来接管电子烟。纵观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利弊,也有不少人建议,应由一个中立性的公共健康部门来管理,呼吁尽快推进制定电子烟相关管理条例和国家标准,建立相关抽检制度。

《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显示,我国吸烟人数已超过3亿,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为26.6%,其中男性吸烟率高达50.5%。烟草每年使我国100多万人失去生命,如不采取有效行动,预计到2030年将增至每年200万人,到2050年增至每年300万人。在强力监管传统烟草的同时,对电子烟的管制也应尽快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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