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叫卖一级保护动物 记者迅速跟进并向相关部门反馈,6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梅州日报 2021-05-27 09:31

本报讯(记者梁志航)近日,梅州市社情智库研究院监测到,梅州有市民在微信朋友圈叫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鼋(读yuán),记者迅速跟进,并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反馈。5月24日,记者获悉,6名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朋友圈叫卖濒危野生保护动物

5月19日,梅州市社情智库研究院监测到微博平台有账号发布了一条“梅州女子朋友圈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鼋”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该微博上附有叫卖者的联系电话及抖音账号。记者接线索后,及时跟进,尝试拨打当事人的电话,但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梅州已经有三四十年未再发现鼋的踪迹。

据了解,鼋俗称沙鳖,主要生活在水流比较缓慢的淡水河流和溪流中,主要以甲壳类、软体动物和鱼类为食物的肉食性动物,最重可达200斤。由于人类的大肆捕杀和生存环境的恶化,现已濒临灭绝,极其珍贵。目前,鼋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Ⅰ级。

6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涉案160余万元

5月24日,记者从警方获知,6名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原来,早在5月17日,梅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贩卖国家重点一级保护动物鼋,属地疑在梅州。

接报后,市森林分局立即进行研判、分析,并组织平远、蕉岭、丰顺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于18日至21日先后在平远、蕉岭、丰顺县抓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杨某(女,27岁)、余某(男,28岁,均为平远县人,杨某丈夫)、叶某(男,34岁)、林某(男,30岁,均为蕉岭县人)、朱某(男,43岁)、胡某(男,39岁,均为丰顺县人)等6人,收缴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鼋(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1只、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黄喉拟水龟(石金钱龟)”73只,总涉案金额160余万元。

6人到案后如实交代:5月10日杨某、余某向朱某、胡某以5038元的价格购进1只鼋后于当日贩卖给叶某、林某。案件中的鼋系在韩江丰顺留隍河段被捕捞,已移交至梅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点。目前,杨某等6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闻推荐

丰顺县潭江镇大胜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村民用上了安全电放心电

本报讯(记者林玉莹)近日,记者从丰顺供电局了解到,丰顺县潭江镇大胜村农村电网改造项目顺利完成,村民们用上了安全电、放心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