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施工扰民,监管不能缺位
■ 张忠德
近日,本报《民生一线》栏目接梅州市社情智库研究院监测线索,梅江区三角镇三角村的一建筑工地经常施工到凌晨,有几天甚至通宵作业,施工噪音让周边住户深受困扰。附近住户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没有任何改善。事件曝光后,记者回访发现,施工渐趋规范。(见《梅州日报》5月22日7版)
深夜施工噪音不仅扰民,还违法。现行的不少法律条文都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所有建筑工地必须严格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
按说,民有所呼,上有所应才是。对违反规定私自施工扰民的建筑工地,一经发现或有居民投诉举报并经查实,有关执法部门就应对该施工单位责令停工并予以行政处罚。然而,奇怪的是,村民曾向相关热线反映该工地噪音扰民的问题,却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而记者介入后,该施工单位夜晚挖掘机才停止了作业。显然,此起村民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媒体发挥了有效监督作用。但难道解决深夜施工扰民违法问题只能靠媒体监督倒逼吗?
深夜施工扰民频发,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监管的缺位。对于工地深夜施工扰民问题,媒体只有监督权没有执法权。这就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跟进,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切实当好“守夜人”角色。同时,对于懒政、不作为、作风不实等问题,必须进行问责,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希望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类似工地深夜施工扰民等现象不再发生,真正还周边住户一个安静舒适的夜间休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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