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政府 关于延长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期限的通告 (华府【2021】9号)
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24日发布了《关于五华县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华府【2021】4号),明确了禁燃禁放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4月30日。
鉴于近期我县天气持续干旱,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火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将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并主动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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