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买卖“两卡” 16人被刑拘
本报讯近日,大埔县公安局根据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多警种在大埔县、梅江区等地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抓获涉买卖“两卡”(即银行卡、电话卡)犯罪嫌疑人16名,缴获涉案银行卡36张、手机21部。
一直以来,大埔县公安局对涉买卖“两卡”犯罪行为做到露头就打、重拳打击,通过线索分析研判和排查梳理,寻找作案嫌疑人的活动规律,坚决做到不让任何一名嫌疑人漏网。
据了解,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指令后,大埔县公安局迅速组织刑侦、合成作战中心、反诈中心、网警等部门民警成立侦破案件专班,围绕线索认真展开排查梳理工作。经初步调查,民警发现有3个犯罪团伙在从事买卖“两卡”的不法勾当。在进一步缜密侦查后,办案民警查明了犯罪团伙成员的身份和落脚点,并掌握了他们的活动规律。
4月12日晚,梅州市公安局联合大埔县公安局发起统一收网行动,在大埔县湖寮镇抓获吴某茂(30岁)、刘某茂(24岁)、丘某钧(26岁)、邓某达(30岁)、曹某(25岁,以上均为男,大埔县人)等5名涉买卖“两卡”犯罪嫌疑人。
4月13日上午,办案民警继续实施收网行动,分别在大埔县湖寮镇抓获罗某民(男,26岁,福建省漳州市人)、饶某华(男,19岁,)、张某滔(男,37岁)、温某旋(男,25岁,均为大埔县人)等4名涉买卖“两卡”犯罪嫌疑人;在梅江区抓获罗某飞(男,25岁,大埔县人)、张某峰(男,21岁,江西省赣州市人)等2名涉买卖“两卡”犯罪嫌疑人;在大埔县高陂镇抓获连某旋(20岁)、田某烽(18岁)、马某聪(18岁)、张某铭(20岁)、黄某华(18岁,以上均为男子,大埔县人)等5名犯罪嫌疑人。行动中,民警共查获扣押涉案银行卡36张、手机21部、涉及全国多地电信诈骗案件80余宗、案值200余万元。
经审讯,上述16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自2020年年底以来,在明知对方购买“两卡”是用于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实名开户的银行卡(含U盾即网上银行安全口令)、手机卡,卖给对方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从中牟利的犯罪事实。
目前,1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大埔公安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陈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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