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 失信逃离被抓获
本报讯近日,梅江警方成功抓获一名失信在逃人员,破获信用卡诈骗案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各1宗。
2016年6月,梅江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梅州市某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报警称,该行信用卡持卡人黄某达在2012年4月办理信用卡后发生透支情况,经多次催收均没有还款,截止报警时已欠透支本息合计约20万元人民币。
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黄某达自2012年至2016年期间,在多家银行办理了多张信用卡,总计欠银行本金达27万元。2016年7月,梅江分局依法对黄某达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黄某达经营的企业已破产,并拖欠15名员工的工资合计10万多元,已逃离梅州。对此,梅江分局依法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这几年来,负责该案的民警没有放弃对黄某达的追逃,一方面通过智慧新警务平台追查其踪迹动向,另一方面加强与其家属的沟通联系,敦促家属提醒黄某达早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今年4月9日,办案民警在珠海市香洲区某出租房成功将其抓获,押解回梅。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达(男,49岁,丰顺人)对其在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透支信用卡及身为某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嫌疑人黄某达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相关部门提醒广大持有信用卡的群众,在消费过程中要根据自身还款能力量力而行,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恶意透支、逾期还款、延期不还。
(陈诗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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