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保护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 查处非法捕捞行为

梅州日报 2021-04-21 08:54

本报讯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严厉查处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4月15日,兴宁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梅州、五华、梅县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兴宁市梅江河水口段的违法捕鱼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联合执法检查组分水陆两路沿梅江河兴宁水口段至五华交界处,仔细检查各地段有无渔民在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等情况,对在沿河巡查中发现的捕鱼工具当即进行没收。

兴宁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负责人钟君伟在采访中表示,为加强兴宁市禁渔期制度实施开展,给合水上交通安全打击“三无”涉渔船舶整治工作,这次联合梅州市五华县梅县区农业农村局、水口镇执法人员对梅江河水口段宁江河沿线进行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同时对涉渔三无船舶进行坚决整治。

在禁捕河段的实施巡查中,执法人员利用告示牌、宣传标语和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群众进行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的禁捕意识;同时,鼓励群众对非法捕鱼行为进行举报。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缴获违法捕鱼工具一批。

“兴宁农业农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钟君伟说。

(荣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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