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需入脑入心入行
■ 徐剑锋
近日,记者通过走访梅州市城区的部分路段发现,随着梅州市相关部门持续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梅州市道路交通仍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机动车逆行、摩托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机动车随意乱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见《梅州日报》4月8日4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开车各安其道、各守其则,理当成为法治社会、规则社会最基本的一条底线。剖析闯红灯、机动车逆行、摩托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等交通乱象,折射的正是交通规则意识的缺失和侥幸心理的自私自利。
树立交通规则意识,必须打破“法不责众”的过于迁就与放纵。不遵守交通规则就要付出应有的成本,这是督促人们遵守规则的原动力。实践反复证明,初期交通文明的培养,就得严格强调惩戒和惩罚。因此,要通过严管重罚、顶格处罚,以及建立交通违法与个人信贷、出行等挂钩的联合惩戒机制,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精准施策,让交通违法者不敢越雷池半步。只要始终保持严治严处、常抓不懈的态度,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就能倒逼驾驶人懂得敬畏、循规蹈矩,形成自觉遵章守纪的习惯。
让“好车主”层出不穷,让文明出行入心入脑入行,既考验着交通管理者的智慧,也需要我们每个人自觉遵守规则。现代交通本质上是规则之治。树立规则意识,才能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在这方面,梅州做了大量有益探索,譬如开展“礼让斑马线”“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等活动,这些好做法值得总结,并要不断打造升级版。规则意识应成为每个公民的必修课。当下而言,既要以案释法、触及灵魂,也要寓教于乐、善意引导;既要和风细雨教化,又要绵绵用力劝导。这是一个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过程,不仅要贯穿于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而且应始终置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之下,营造出“文明出行,你我同行”的浓厚氛围,从而真正将之外化为一种日常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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