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暴“零容忍”需形成合力
■ 林德培
近日,有视频曝光梅州五华一男子在约45秒时间里,掌掴一女子23个耳光,女子吐了两次血,而他们背后还坐着一孩子。男女讲话大意是女子骂男子母亲,并说“你越打我越骂”,最后男子质问“有你这样做女人的嘛”。五华公安通报称,上述二人系夫妻关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很明显,这是一起家庭暴力事件。无论起因如何,动手打人,家庭纠纷已经变成了恶性事件。家庭暴力不是家内事,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可谓“社会毒瘤”。从该起事件看,女子被丈夫掴耳光,受伤的不只是肉体,更有心灵,最终危及的是夫妻关系和家庭和谐,乃至社会稳定。更隐性的伤害在于:掌掴过程被他们的孩子全程看在眼里,无疑会在孩子的内心深处留下 “大面积阴影”。换言之,家暴对家庭和小孩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当前,反家庭暴力已经成一种社会共识,但要遏制家暴,也是一个难题。从被施暴者的角度讲,因为长期受伤害或被欺凌而心生恐惧,又在“家丑不可外扬”传统思想的错误指导下,不愿意向外人倾诉,也不向有关部门反映,更使一些施暴者有恃无恐。维护弱者最好的武器是法律。2016年3月1日起,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强调了对家暴“零容忍”的原则,各地法院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数量不断增加,被施暴者的人身权益也得到了有效保护。
遏制家暴,形成合力才能取得更大成效。我们要鼓励公众积极、及时举报发生在身边的家暴行为,从而推动有关职能部门介入处理,更好地保护被施暴者的人身权益。被施暴的当事人也应树立起主人翁的意识,一旦受到侵害,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各地要采取有效加强有关反家庭暴力的法制宣传,进一步形成对家暴“零容忍”的社会氛围。梅州作为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级市,可加强民情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订出台有关惩治家庭暴力的具体实施办法或相关的法律法规,打通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更多渠道,降低受害者维权成本,加大施暴者的违法代价,让广大的家庭弱者尤其是妇女儿童能有更多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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