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学校开始探索“惩戒教育”模式

梅州日报 2021-03-25 00:21

去年12月底,教育部颁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2021年3月1日,《规则》的正式施行,一方面赋予教师以合理手段管教学生的权力,避免“不敢管也不愿管”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明文约束了教师管教学生的行为,明确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等7类行为。

中小学教师拥有教育惩戒权该怎么用?如何把握惩戒“度”?家长们又是否支持?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走访。

●本报记者

林婉萍

“教育惩戒权”正式施行,目前在梅州市中小学校是否有探索?记者先后联系西阳镇白宫学校、梅县区新民小学、大埔县大麻中学、丰顺中学等多所中小学获悉,已有部分学校对教育惩戒权的落地模式进行探索。

“教育惩戒权对维护师道尊严,让老师敢于管,怎么管有了比较明确的行为规范。”白宫学校副校长梁剑辉说,自去年,白宫学校就开始探索一些教育惩戒的方式方法,今年《规则》正式施行后,该校又第一时间针对教育惩戒权开展了系列探讨,初步建立了《白宫学校学生个人成长积分制管理办法》,细化惩戒实施内容;开设师生权益保障信箱和投诉电话,为学生和家长开辟申诉渠道等。以合适的举措用好教育惩戒权这把“双刃剑”,家校社达成共识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梅县区新民小学副校长邓招云也表示,该校正在根据《规则》探索温和、人性化的教育惩戒模式。“教育学生,单靠说理就有用当然最好,关键是学生有些行为无法自控,只要老师运用得当,辅以适当惩戒教育,效果将事半功倍。”邓招云说。

多数教师认为适度“惩戒教育”是必要的

“以往学生犯错,更多的是采用口头批评的方式,对个别学生收效甚微。”黄淑敏是丰顺中学的一线教师,对于“教育惩戒权”,她直言这给予了教师“该管就管”的底气,又避免了教师的行为过激和失范,对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及建立良好教学秩序均有积极作用。

对此,蕉岭县长潭镇上村小学老师刘炳发也有相似看法。“我认为教师很有必要拥有教育惩戒权。最起码有法律条文及相关规定的支撑,老师心里有满满的底气,教育形式多样化更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刘炳发说,在平时教学生活中,他通常以谈心等正面教育为主,但对一些“屡教不改”的学生,他会使用“奖”做好事的办法促使其改正。“比如你违反纪律,回家为家长做一次家务,或为班级做一件好事。这种方式保护了孩子的自尊心,做起来不累,又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刘炳发如是说。

与此同时,记者发现,也有不少教师坦言在行使“教育惩戒权”时的顾虑,“在对犯错学生进行惩罚时,担心把握不好惩戒"度",容易滑到"体罚"边沿,而且如果家长不理解,也很容易造成曲解。”大埔县大麻中学老师梁义云说。

家长希望老师能“罚之有度”

“作为一名家长,我并不反对孩子在做错事时老师给予惩戒,只是这个度要掌握好。”市民强海燕对施行的教育惩戒权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教师适当惩戒孩子是有必要的,但需要把握好“度”。

同时,她也表示惩戒不应该是情绪的发泄,要讲究方法,不能以体罚了之。强海燕希望教师可以多学习一些心理学知识,更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发展,以更多元的视角去看待孩子所谓的“问题”,这样惩戒的标准和尺度会更合理、更健康,从而更能够让孩子身心得到成长。

强海燕说出了不少家长的心声,采访中,多位家长表示支持教师使用教育惩戒权,但得“罚之有度”且要以“教育”为主要目的。“经常在新闻中听到各种"虐童""体罚",这也是作为家长的我们对于"教育惩戒权"的一个顾虑,担心老师"滥用"权利。”市民李宇是一位“85”后家长,他告诉记者,虽然支持老师使用教育惩戒权,但仍希望能以言语教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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