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超量伐木 一样犯法获刑 丰顺一男子被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刑并处罚金
本报讯(记者梁志航通讯员谢碧娟)按照规定申请了采伐许可证,但是砍伐的范围却远远超出许可证规定的数量,丰顺县一男子因此被提起公诉。近日,丰顺县徐某福被丰顺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9年9月,徐某福到林业主管部门申请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准备采伐自己在汤坑镇吉坪村湖坪倒角山种植的桉树。许可证上载明,“采伐面积为0.1133公顷,采伐蓄积为10立方米”。2019年9月至10月期间,徐某福雇佣工人,超过审批数量砍伐位于汤坑镇吉坪村湖坪倒角山的桉树,并运载至揭阳市玉湖镇和汤坑镇的木材厂进行销售。经鉴定,超审批砍伐面积为46.18亩,砍伐林木的立木蓄积256.5179立方米。
2020年4月14日,丰顺县公安局电话通知徐某福到该局森林分局接受讯问。次日,徐某福如实供述其超范围砍伐林木的事实,同日被丰顺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徐某福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在犯罪以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给予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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