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五华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昨日,梅县区、五华县分别下发《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五华县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统称“《通告》”),决定梅县区自本月26日、五华自本月25日起至4月30日止,在两县(区)行政辖区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通告》指出,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辖区内烟花爆竹的管理,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其行政辖区全域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种类包括各种烟花、鞭炮、拉炮、摔炮、火箭、魔术弹、地老鼠等烟花爆竹制品。
《通告》明确,违反通告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谩骂、侮辱、殴打、围攻执行职务人员和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告》要求,全县(区)各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落实部门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联合执法。市民应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并主动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50、110。
(赖锋吴丽伶张炳锋郭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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