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货车装载 大量烟花爆竹 梅江警方查获一起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

梅州日报 2021-02-05 08:25

本报讯近日,一名男子因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被梅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21年1月14日20时左右,执勤民警在梅江区梅松路与东山大道交叉路口红绿灯处执勤过程中,执勤民警在对一辆灰色小型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货车车厢内存放着大量烟花爆竹。于是,马上扣留了这辆由胡某华(男,50岁,五华人)兄弟驾驶的小型货车。随后,东郊派出所民警依法将胡某华兄弟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询问,胡某华兄弟并无相关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运输证明。据嫌疑人胡某华交代,当天他载着表哥去兴宁专门售卖烟花爆竹的地方批发了这批烟花爆竹,并用自己的货车将烟花爆竹运输至梅州城区,打算以低价购入高价卖出的方式卖给商家,不料却被民警截获。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华作出行政拘留,对其表哥胡某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规定,对查获的合计23箱19个品种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缴。

公安机关温馨提醒: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传统的迎春方式,也是增添年味、增加喜庆氛围的活动,但广大市民更应自觉遵守规定,否则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丘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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