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春节前食品安全监管,提醒市民 选择正规渠道 科学采购年货

梅州日报 2021-02-05 08:28

●本报记者侯珍妮

近日,接梅州市社情智库研究院监测线索,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梅州一经营者销售的狭鳕鱼条被检出不合格。临近春节,再加上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市民采购年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防范不合格商品?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将近年关,对应节食品进行重点抽检

据市场监管总局1月29日发布,淘宝网寒蝉鸣夏(经营者为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腾福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胜达悠品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的、河南省郑州市泓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狭鳕鱼条(香辣味),经检验发现,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记者从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店铺进货渠道合法,手续齐全规范,此次检验不合格是由于食品生产厂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商家本身不存在违法行为。

“将近年关,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对应节食品进行重点抽检。”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属于常规性工作,平时都会定期进行。特别是到了节假日的时候,为做好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会着重对应节食品进行抽检。

2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梅城江北老街,沿街已有不少市民在采购年货,正在油罗街购买客家炸品的林先生告诉记者,近几年自己在买馓子、煎圆的时候都会注重店家的卫生,比如煎炸的油会不会反复使用,都关系到食品的安全卫生。“现在市民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我们会保障店面的环境卫生,煎炸的油也会及时更换。”老街一店家老板说。

采购年货,应选择正规渠道商家购买食品

春节将至,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一定要科学饮食、安全消费。在采购年货时,应选择合法、正规渠道商家购买食品,拒绝流动摊档,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畜禽肉及其制品。市民在选购食品时,也要注意查看食品的感官性状是否良好,查看食品标签标识中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名称等信息是否齐全。购买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时,不要直接触碰,应要求销售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和标签内容齐全的包装。网上选购食品要留意发货时间与物流情况,并保存好购买的票据等凭证。不购买、不饲养、不自行加工宰杀活禽和野生动物。“市场销售人员也应通过对所有用于食品制备的表面进行清洗和消毒,并保持良好的手部卫生,以保证食品安全。”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室负责人说。

民生短评

多方管控守护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时有发生,牵动着老百姓的心。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离不开“吃”,食品安全自然关系着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别是目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近期更是频频曝出食品及其外包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消息,食品安全更加需要受到重视。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强监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而作为消费者,也应该提高防范意识,遇到侵权行为及时维权,不能助长违法者的嚣张气焰。(侯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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