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失信败德 冒充“女儿”诈骗
本报讯五华县一名年过五十的大妈李某失信败德,利用婚恋问题实施诈骗,将目标锁定未婚男青年,骗得财物合计28000多元。近日,李某被五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李某曾于2009年6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0元。2018年4月底的一天,李某去到五华县水寨镇某菜市场买菜时,对卖菜的周某娇谎称“其有女儿李某桐想嫁人,叫其帮忙找对象”,并留下电话号码给周某娇。周某娇将此情况告诉未婚男青年曾某的母亲。之后,李某冒充李某桐多次与曾某电话聊天,谎称“其没有对象,想找个人结婚”;同时谎称“其哥哥发生交通事故”并向曾某借钱,并提供他人及其本人的银行账户给曾某。曾某通过银行转账多次将钱转给李某提供的银行账户,共被骗16000元。
得手后,李某将曾某的电话拉黑。2020年5月16日,李某去到五华县河东镇周某经营的活禽店买鱼时,了解到周某未恋爱结婚,于是谎称将其所谓的女儿“周雨娴”介绍给周某。之后,李某将其所谓的女儿“周雨娴”手机号码给周某。随后,李某冒充“周雨娴”与周某联系,以“其朋友小孩生病、其哥哥发生交通事故、购买手机、爷爷去世”等理由骗取周某钱财。周某通过微信、银行转账将钱转到李某提供的“周雨娴”账户或指定账户上。李某共骗得周某12000元及鸡、老酒等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徐冰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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