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行一个钟 检方当庭建议案件重审
本报两次报道的梅州市曾河案新进展——
新快报讯记者谭建东报道本报曾经两次报道的梅州市曾河案(详见2020年11月27日15版、12月25日15版相关报道)日前出现新进展:检方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提出把案件发回重审。
该案二审由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二审首次开庭于今年1月20日在大埔县法院进行。当天的庭审于上午10时开始。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代理律师再次对作为定罪依据的估价报告提出了质疑。
庭审进行约1小时后,公诉方梅州市检察院的公诉人员提出,因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案件发回梅江区人民法院重审。
被告人代理律师提出,二审案件发回重审的裁定,多数由二审法院在判决书里提出。由公诉方在庭审时提出而且是开庭约1小时就提出,这相当罕见。
梅州中院择日将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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