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对欠薪说“不”!

梅州日报 2021-02-02 08:42

年关将至,“年年讨薪年年欠”的现象依然存在,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兜住基本民生底线,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大局,五华法院坚持涉农民工欠薪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欠薪案件开通全程“绿色通道”,依法快审快判快执,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避免劳而无酬对农民工生活造成影响,让民工们过个好年。

案件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判刑处罚金

五华男子李某森因拒不支付工人工资10万多元被五华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9年7月间,李某森先后聘用何某、魏某等人为其位于五华县水寨镇某厂内的建材展厅进行装修,同年9月完工后何某、魏某等人多次要求李某森支付劳动报酬合计109463元,而李某森却采取逃匿的手段拒不支付。2019年12月,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向李某森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支付,但李某森仍不支付。案发后,李某森的亲属支付了劳动者劳动报酬并得到谅解。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森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其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劳动者劳动报酬已得到支付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二打零工被欠薪, 江西工人追索劳动报酬

2019年7月,家住五华县的李某雄雇请江西人王某为其承包的位于五华县水寨镇某街道的房屋、地面贴瓷砖,约定按平方米数包工,工程结束后,经结算李某雄应支付王某1958元工资,后王某多次通过微信要求李某雄支付劳动报酬,但李某雄一直未支付。2020年4月28日,王某向五华县水寨镇人民政府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反映李某雄拖欠其工资1958元事宜,但经调解未果,后将李某雄告上法院。五华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依法判决李某雄支付王某劳动报酬1958元。

案件三法院倾力为外省民工追回工程款8万元

近日,五华法院为贵州人李某江追回工程款8万元。2018年,刘某将屋主曾某的房屋工程分包给李某江,但一直拖延支付尾款,致使李某江无法足额支付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李某江遂向五华法院起诉。2020年3月30日,五华法院判决刘某支付李某江工程款89337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支付义务。2020年5月18日,李某江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采取多项措施调查被执行人财产,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刘某的汽车,冻结被执行人名下全部银行账户,并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庭耐心做其思想工作。经执行干警努力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8万元,促成外来务工人员工资足额发放,案件圆满执结。(徐冰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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