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电焊作业不慎引发山火 涉事嫌疑人已被刑拘
日前,梅县区公安分局快速侦破一起发生在梅县区城东镇汾水村、因工人操作电焊引发的山火案。涉嫌失火嫌疑人蓝某彬(男,42岁,大埔县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1月25日12时许,该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城东镇汾水村后山发生山火。接报后,该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森林警察、刑侦、交警、巡警,城东及周边白渡、丙村、石扇派出所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山火扑救工作,对周边道路交通进行疏散引导和治安防控,防止引起交通堵塞和发生治安类事件。同时,组织技侦人员在火警现场开展勘验工作,查明起火原因,排查可疑的嫌疑人。当晚21时许,梅县警方在大埔县湖寮镇将犯罪嫌疑人蓝某彬抓获归案。
经审,嫌疑人蓝某彬如实交代,其于1月25日中午,带领两名工人到梅县区城东镇汾水村做高速公路护坡护栏工程,在进行电焊作业时,火星飞溅不慎引燃山坡的杂草,从而引发山火。蓝某彬等人见状,马上进行扑救,但因山上植被干燥,火势很快失控并向后山周边蔓延。
1月26日6时许,经各相关部门联动,组织力量全力以赴扑救,山火已扑灭。目前,嫌疑人蓝某彬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审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黄韬炜郭继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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