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阳一村民随手扔烟头引发山火 目前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本报讯(记者梁志航通讯员梅江公宣)17日,梅江区西阳镇一村民因随意丢了个烟头,引发山火。目前,该村民因拒不执行《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天。
当天上午8时,梅江区西阳镇的村民张某(男,50岁,梅江区人)为了方便年后祭祖,和侄子一起上山清理祖坟周围的杂草。张某素有抽烟习惯,在清理杂草时,张某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丢弃到一旁的杂草丛中。不料,由于风高物燥,山头上很快冒起滚滚浓烟,火势迅速向四周蔓延,继而引发山火,张某放置在现场的割草机也被山火烧得“面目全非”。
接到报警的民警与消防员等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将山火扑灭。此次山火共造成过火面积4亩多,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违法人员张某因拒不执行《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天。
民生点评
案例警示助防山火
冬末春初,山火容易发生。据统计,1月1日至17日,仅五华一个县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22宗和失火案5宗。山火多发与近期天气持续低温、不少村民野外烧灰积肥的意外引发有关。归根到底是市民防火意识不强,总认为烧一堆杂草、丢一根烟头、烧香祭拜并不会引发山火,不会因此被拘或受处罚。
从快从严惩处“纵火者”,快速曝光失火警示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能最大程度起到“以儆效尤”效果。近期五华、丰顺部分镇政府相继发布失火纵火悬赏公告,鼓励市民关注进山人员和山边农事活动,并对举报纵火失火行为给予鼓励,这不失为一个“打早打小打了”的好举措。
(梁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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