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机不纯,难逃“网殇”
■ 孙维国
去年10月下旬,梅城一男子因在某APP平台与“美女”裸聊被敲诈勒索8万多元后无奈报警。近日,梅江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破获敲诈勒索案1宗。(见《梅州日报》1月4日4版)
动机不纯,难逃“网殇”。现实中,类似“裸聊被敲诈勒索”的事情时有发生,分析其中原因都有一个共性,当事者经不住诱惑,进而掉进诈骗陷阱。违法犯罪的诈骗分子当然要严厉打击,但作为被骗的当事者也应反思。只有拒绝裸聊诱惑,才能避免被敲诈勒索。
一个健康绿色的互联网生态,攸关互联网健康发展,更对我们每个人产生直接影响。比如,“裸聊被敲诈勒索”事件中,诈骗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破坏了互联网生态,侵害了他人利益;经不住裸聊诱惑的当事者,其行为既使自身利益受损,也对互联网生态造成了污染。
互联网是虚拟的,但“网民”又是真实的。国家对于网络真实身份信息的管理有一项措施,以“后台实名、前台自愿”作为原则,包括微信、微博等均实行实名制。不管用什么微信昵称,但背后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实名认证信息是无法改变的。所以,包括“猎艳”者、实施敲诈勒索者,都千万不能做掩耳盗铃之事,自觉做一名绿色上网的“好网民”,否则分分钟会摊上事,后果很严重。
让“好网民”成为每个网民自觉行为,需要两手发力。一方面需强化道德自律。每个人都肩负文明上网的责任,营造安全健康绿色的互联网生态。另一方面必须严打互联网违法犯罪行为,执法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当然作为微信、微博、网站等运营方更应主动履行责任,认真处理消费者相关投诉,将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人的真实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让有关部门的查处更加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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