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老区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二十五周年表彰会召开 梅州3单位7人获评先进
本报讯(记者李艳良通讯员朱广华)全省老区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二十五周年表彰会近日在韶关南雄召开,对29个先进集体、75名先进个人和8个爱心企业、19名爱心人士进行了表彰。其中,梅州市3个单位、7名个人获评先进。
会上,梅州市老促会、梅县区老促会、兴宁市老促会获评“全省老区开展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二十五周年先进集体”,侯立昌、黄声洪、马志康、徐和达、连国良、廖金发、钟赐传获评“全省老区开展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二十五周年先进个人”,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管理办公室主任杨春梅分别获评全省老区开展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二十五周年爱心企业、爱心人士。
据了解,省老促会系统自1995年起开展烈士后裔助学工作,25年来,全省共资助烈士后裔42283人次。梅州市老促会自1992年创会就成立了“烈士后裔助学金”,启动了梅州市“烈士后裔助学”工作,比省老促会系统烈士后裔助学工作早开展3年。据统计,1992年至1995年,全市每年资助烈士后裔约2000人,资助对象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学生,资助标准为大专以上每人300元,中专高中以下人均200元。1996年,大学生受助标准提高至人均1000元到2000元,中专(高中)生人均500元到700元。从2014年到2020年,除了省老区建设基金会每年拨给梅州市的10多万元,市老促会还筹集到梅州市市级支配的“烈士后裔助学金”共5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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