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做贼合偷共享汽车部件 先后作案达21次,非法获利1万余元后被拘
本报讯(记者李玉娇通讯员郭继田)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的出现,让广大市民出行变得更为便捷。一些不法分子却盯上了其中的“商机”。近日,有人报警称,共享汽车车内的三元催化器被盗走,梅县区警民合作现场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明(男,21岁)、陈某贤(男,28岁,均为梅县区人)兄弟两人抓获。
12月2日21时许,梅县区公安分局宝华派出所接到某共享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的报警,称有人利用租赁共享汽车之机,盗窃汽车内的三元催化器,请求出警。接报后,该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前往处置,并在该公司负责人的配合下,于当晚22时,在梅县区锭子桥附近的河堤处,现场将正在盗窃共享汽车内三元催化器的陈某明、陈某贤抓获,当场缴获铁锤、套筒等作案工具。
陈某明、陈某贤兄弟两人称,因手头拮据,就利用两人从事汽车维修工作的便利,自今年5月初起,通过手机扫码租到某共享汽车租赁平台的汽车后,将汽车开至僻静路段,利用铁锤、套筒等工具将车内的三元催化器拆除,然后通过微信联系买家,以每个400至500元的价格卖出。至被抓获,两人共先后作案达21次,非法获利1万余元,并将赃款用于日常生活开销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明、陈某贤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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