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科目二? 人脸识别系统现场识破
本报讯10月29日上午11时半左右,五华县转水镇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内的考生们正紧张地进行着考试。这时,监控室的考官接到考场工作人员汇报,称有一辆考试车的考生无法通过车载人脸识别系统。
据了解,原来是梅州丰顺汤坑男子阿福(化名)由于此前连续两次没通过科目二考试,眼看着三年的考试期限将过,就想到双胞胎哥哥与自己容貌相似,便打起了歪主意,在当天上午的考试中让哥哥阿旺代替,结果却被现场人脸识别系统识破。
“我们考官立即过去对他进行报名相片和现场考试的照片进行比对,用手机进行人脸识别以后,发现现场的考生并非报名表本人,就对其进行询问。”五华县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李雄英说道。“根据公安部139号令第88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张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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