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首宗快速办结移送案件背后

南方日报 2020-10-21 06:51

办案人员研究案情。梅江区监委供图

8月6日下午1时多,广东省地质局某地质大队财务科原出纳周某向梅江区监委主动投案。

这是梅州在疫情防控期间首个主动投案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如何克服重重困难,打一场“快准稳”的“漂亮仗”,考验着梅江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应对能力。

以非常之策应对非常之“役”。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工作机制、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梅江区监委统筹协调、联动协作、精准施策,发扬连续作战的斗争精神,仅用7天时间就结案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成为梅州首宗快速办结移送的案件。

●南方日报记者魏丽文通讯员肖惠媚

统筹王晓燕唐林珍

三级联动速战速决

“马上回办公室。”

8月6日下午2时不到,梅江区纪委监委某纪检监察室杨主任的手机响起,电话那头急促的声音让他打了个激灵,“什么事这么急?”

原来,就在几分钟前,广东省地质局某地质大队财务科原出纳周某在其单位领导的陪同下到梅江区监委投案,主动交代其“挪用单位资金20笔共580多万元,用于金融投资”的问题。

送上门的“案件”看似简单易办,实则不然。

办案人员首先遇到的难题是:案情突发,协调难度大。加上周某所在单位领导反映其可能出现外逃和安全风险等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梅江区监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机制,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核查工作。

在掌握周某基本违法犯罪事实后,梅州市监委立即上报省监委同意,当晚便对周某进行立案并采取先行留置措施,实现了当日指定交办、当日立案、当日留置。

紧张的一天终于结束。本以为接下来就简单易办了,没想到第二天,案情又发生了重大变化。

“通过初步调查,我们发现周某说的"挪用公款20笔,用于金融投资"是假,掩饰真实存在问题为真。”杨主任说。

刚解决了“涉案对象存在外逃和安全风险”问题的专案组又遇到了“取证难、定性难、收押难”等新问题。

“必须尽快办结!”考虑到周某的情绪波动和身体情况给办案安全带来的极大不确定性,上级下了“硬任务”。

这是一场速战速决、输不起的“战役”,必须打好打赢!

第三天,对周某的全面调查启动;

……

第七天,移送梅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从主动投案到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仅仅7天,梅州市、梅江区监委办出了新的“梅州速度”。

依法依纪准确定性

周某案件的难点之一,是对其违法行为的定性。究竟是挪用公款还是贪污?大家有不同的意见。

“周某长期采取支票提现、U盾转账及伪造银行对账单等形式非法占有公款,手段看起来非常像是挪用,但我们更倾向于是贪污。”梅江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叶主任说,案件的定性决定了走向和结果,必须精准。

为了准确定性,专案组成员耗费了两天,不厌其烦地抛出问题、论证结果:

“假如这是挪用呢?”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周某并没有打算归还。”

……

“每次他们都能用证据推翻"挪用"这一假设,最后案件的判决结果证明该案定性为贪污是正确的。”梅江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迅速准确的定性对攻克案情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而这背后,是办案人员无缝对接的配合。

接案后,办案组分为内审小组和外调小组。内审组加强对对象的政治思想、减压工作,迅速打消对象的疑虑,改变了他用“仅挪用20多笔共500多万元用于金融投资”谎言掩盖事实的行为,转而相信组织、配合组织,主动如实交代了其犯罪行为的详细过程及资金去向。

外调组针对“周某经济问题涉及5个单位账务、时间跨度长达6年,海量账务资料中提取证据有如大海捞针”的情况,马上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同步进行会计司法鉴定,通过内外结合、多措并举,甄别出周某涉嫌贪污200多笔共642万元的凭证资料,迅速固定证据。

审理室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争议焦点,合理安排、提前介入相关工作,多次向上级纪委监委审理室请示沟通,与办案组共同商讨,梳理出周某从2015年至2020年较长时间内连续作案,且无偿还意图,对款项明显“占有”的主观心态。同时结合外围调查多方查实,建议将该案定性为“贪污案”,保证了办案工作的正确方向。

“内审组需要什么材料,交代外调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拿出来,外调组办到了。同时,办案组将整理好的材料同步交给审理室,在争分夺秒间确保证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杨主任说,任何一个环节衔接不到位,都不可能这么快速完成这一任务。

同步发力稳慎推进

周某案发在疫情期间,稳慎推进审查调查工作是重中之重。

安全是稳慎推进审查调查工作的前提。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为确保安全,办案组采取相关人员一律核酸检测、进出问话室一律消毒、问话过程一律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严格防控措施,并将周某及办案人员与办案点其他人员实施严格细致的“物理隔离”,杜绝可能存在的疫情发生。

凝聚合力是稳慎推进审查调查工作的核心。8月6日周某主动投案、8月13日移送审查起诉、9月4日被梅江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周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从立案到判决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且立案证据无一驳回,这是梅州市、梅江区监委协调各方力量,通力合作的结果。

在周某案属于“挪用公款”还是“贪污”定性上,梅江区监委协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从“主观客观、主体客体”各方面加强证据材料审核把关,在提升效率同时确保证据有力,依法依规。同时协调银行开通“绿色通道”,迅速为办案人员提供涉案账户流水,固定证据。

梅江区委、区监委及时召开公检法协调会议,明确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用“快”的办法解决“羁押难”的问题,各部门群策群力,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如期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作风优良是稳慎推进审查调查工作的保证。为了尽快突破案情,办案组人员加班加点,充分发扬敢于担当、勇于奉献、不怕苦累、连续作战的精神,高效推动案件查办工作。

内审组负责人杨主任一心扑在案件上,家中女儿生病住院也难以分身,直到案件办结,才跟领导请假回家。提起这事,铮铮铁汉红了双眼:“没办法,按防疫要求,进入留置点后不得外出,再加上这案件那么急,实在抽不出时间,只能短暂地跟女儿视频鼓励她。”

为了给其他办案同志争取更多的时间,外调组成员跑了多家银行,在周末仍往返大埔县城与市区好几趟,协调银行调取涉案账户流水。外调组负责人李组长说,外调组成员对着堆积如山的凭证资料连续多日干到凌晨两三点是常态。

90后审理组负责人叶主任带病坚持,对调查组移送15卷近3000页的案件卷宗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使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移送司法机关。

在家庭和个人困难面前,办案人员把“难”字藏在身后,冲锋在前,以有力的作风保障,全力推动此次审查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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