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殡葬管理刻不容缓
■ 林德培
今年以来,五华县人民政府违规建坟整治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对违法违规建坟坚决实施拆除。截至10月8日,全县共拆除违规建坟16处,并同步开展植树复绿。(见《梅州日报》10月14日6版)
近年来,梅州市各县(市、区)殡仪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殡葬服务,有效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每年开展的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提倡采取“殡仪馆公众开放日”“鲜花换纸钱”“集体免费骨灰树葬”等方式,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
应该说,梅州市的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也是深入人心的,但我们同时也看到,仍有人在荒郊野外大兴土木违规建坟。原因何在,其一,中国有厚葬的传统,看重风水、迷信“建墓添寿”、风光大葬的思想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其二、占用耕地、林地偷建坟墓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其三、修墓建墓背后的利益链在作祟。
加强殡葬管理刻不容缓。在野外之地兴建活人墓、豪华墓,轻则林木被毁,山体裸露,重则破坏生态,造成污染,与现代生态理念相悖。殡葬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等地建造坟墓。
加强殡葬管理,提倡殡葬新风,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多措并举,久久为功。首先,立法要实。梅州作为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级市,可考虑研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毁田、毁林建坟行为的惩罚标准,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其次,执法要严。要采取暗访、卫星监测等有效手段,结合日常的巡查整治行动,形成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环境生态等多部门联动合管机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全面开展植树复绿。最后,宣传要广。各地要积极推行殡葬习俗改革,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鼓励群众将骨灰迁入公墓安葬或骨灰楼堂安放,同时推广树葬等生态葬法,引导大家做革除陋习、文明墓葬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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