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近百份 梅州某公司?被追缴税费及罚款近百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
本报讯近期,梅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某市税务局稽查局的协查函,依法对梅州某纺织公司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实了该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等违法行为,共追缴税费、罚款98.78万元,同时加收滞纳金39.77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在检查过程中,税务稽查人员对调取的梅州某纺织公司的账簿、记账凭证、财务报表、纳税申报等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并到企业开展实地检查核查,依法查询该公司和相关涉案人员的银行资金情况等,取得该公司期初无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无电费支出记录和委托加工业务、存在资金回流、取得的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不一致等证据,从而查实了梅州某纺织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某实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5份,取得2家合作社虚开的48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与某实业公司、2家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等多种税收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有关规定,对梅州某纺织公司上述税收违法行为,梅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共68.62万元,并处罚款30.16万元,同时加收滞纳金39.77万元的决定。因该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决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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