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后车喇叭催促 下车与人大打出手

梅州日报 2020-09-28 08:02

本报讯(记者王丽莉通讯员陈琳)在红绿灯路口摩托车熄火,因被后方车辆不断按喇叭催促,情绪激动的两男子与后方司机发生口角,并打伤一人。近日,梅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件,打人的两名男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2019年10月26日凌晨,林某骑摩托载着张某来到梅江区赤岃路段等红绿灯,等到绿灯亮起时,林某的摩托车熄火了,而且迟迟打不着火,此时停在他们后面的小车又在不断按喇叭,心情烦躁的林某、张某索性下来去跟后车司机曾某平“理论”。就在双方争吵之时,曾某平的朋友谢某端正好路过,见此场景也加入到争吵中,并为曾某平帮腔。最终双方发生殴打,谢某端被打致鼻子骨折。经有关部门鉴定,谢某端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林某、张某自行到公安局自首,并主动赔偿了受害人谢某端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梅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林某、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并根据法定、酌定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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