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通报2起作风效能案例 个别单位审批效率低遭群众投诉

梅州日报 2020-09-19 08:56

本报讯(记者李玉娇)记者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行政效能监察监控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7〕151号)要求,对2020年7月份和8月份作风效能方面的群众投诉进行了整理汇总和梳理分析,并甄选了2起作风效能投诉件予以公布(详见列表),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该2起作风效能投诉件,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服务态度不好(1件)、效率低(1件)。反映服务态度不好的作风效能投诉中,群众反映了梅县区畲江镇人社所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时态度恶劣的问题。记者了解到,6月底,有市民到梅县区畲江镇畲南大道与跃进路交叉路口南50米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其家老人购买养老保险。当时接待其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态度不耐烦地呵斥道:“你要我什么态度,你有本事就去投诉”等。该市民通过“12345”热线投诉称,该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极其恶劣,希望服务中心可以在业务台面上放置工作人员的信息,方便市民对工作人员满意度进行评分。7月3日梅县区畲江镇人民政府作出答复:事件发生当日,人社所办事大厅有多名办理业务的老人,因老人沟通问题而导致办事进程较慢。目前该镇已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将完善窗口部门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在反映效率低的投诉中,群众主要是反映一些单位或其工作人员因审批流程不够优化,审批效率低,对限时办理的事项未能按时办结;一些单位或工作人员对群众咨询办理的事项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或办结,对群众作出的承诺没有及时履行。如五华一市民需要开具入学证明,到五华县水寨镇良美村村委会开具了其小孩的入学证明,村委会工作人员告知需到五华县水寨镇水寨派出所进行盖章生效。该市民于2020年7月27日上午和下午分别四次前往五华县水寨镇派出所为其小孩的入学证明盖章,工作人员分别以内容太简单、格式不正确、内容不够详细、工作人员已下班为由拒绝为群众办理业务。针对该投诉,五华县公安局答复道,群众前往派出所咨询和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均一次性告知群众办理的材料,后群众亲属又前往咨询,于是造成群众多次前往办理的说法。现工作人员已与群众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并办理了居住证明,同时也得到了群众的谅解。

下一步,该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历次在梅州市作风效能投诉受理情况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继续做好作风效能投诉受理督办、群众回访、“不满意”评价跟进处理等工作,并加强全市作风效能状况分析研判,及时总结好的做法经验,梳理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思路举措,进一步促推全市作风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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