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率先实现低保城乡一体化发放,城乡标准保持全市最高 织牢城乡困难群众保障网

南方日报 2020-09-15 06:23

对困难群众的保障和关爱,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温度。梅江区强化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家住金山街道杨桃墩的危绍怀,今年48岁。他告诉笔者,自己以前是装修工人,在丰顺老家还有个茶厂,日子过得虽不富裕,但能维持温饱。30岁那年,感觉身体开始慢慢变得僵硬,去医院检查被告知患有强直性脊柱炎。

从此,患有严重腰间盘突出的妻子挑起了一家的生活重担。谁知祸不单行,2016年,在读高一的儿子也查出患有强直性脊柱炎。为了抑制病情,他的儿子每20天左右就要打一次生物制剂,每一针都要800多元,一家人每个月的医药费至少需要1000多元。2018年,危绍怀在外行走时突然脚上无力摔了一跤,全身多处骨折,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2019年7月,危绍怀因肢体二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被列入了低保。在提标前,每月可领取低保金1680元。2020年4月,低保提标后他每月可领1830元,外加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235元和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175元。他说,因为有政府的帮助,生活的担子轻了,烦恼也少了。

据了解,截止到2020年9月,梅江区低保户有1654户3041人,特困供养人员有709户713人,通过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去年省里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还出台了新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的认定办法。根据这两个办法,我们对新申请的低保户,采取了双重核查机制。每年都会开展一次入户复核,对在册的低保户以及特困家庭都会进行重新复核,动态管理。”梅江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丘威说。

梅江区为民忧民,在全市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放,城乡低保标准保持全市最高。2020年,全区城市低保标准由705元提高到772元(月补差水平由560元提高610元),农村低保由705元提高到772元(月补差水平由380元提高到39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从每月1150元提高到1240元。

温小钰潘晓辉梁时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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