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古民居要“护好”更要“用好”

梅州日报 2020-09-09 09:02

兴宁建县于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可谓是历史悠久。在这里,登记在册的革命遗址有55处,名人故居有84处,现存较好的客家围屋有4800余座,围龙屋有近3000多座,保存现状较为良好的围龙屋有1000多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还有20个市级客家古民居。兴宁不乏古民居古建筑。

近年来,随着兴宁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古民居古建筑原住民的陆续迁出等多种因素,难免有不少古民居会遭遇废弃或破坏,就如慈恩庐曾被当作养鸡场、养猪场等。

寻常巷陌中,千家万户里,古民居历经岁月风霜依然挺立。民居建筑是一种文化符号,是一座城市历史最好的见证和宝贵的文化遗产。尽管还有很多民居达不到文物的等级标准,但却拥有鲜明的风貌特征。我们应认识到,这些都是不可复制的财产,每倒一座古民居建筑,也可能就意味着某个特殊群体的历史记忆将随之消失,无从延续。因此,保护修缮是当前我们应该做的事。

近年来,我们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乡村旅游”,也为古民居保护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如何将古民居开发的“鱼”和保护的“熊掌”统筹兼得,焕发新生机?一方面,要对古民居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家底,科学谋划。同时,也可对部分古民居进行“改良”,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将保存乡土特色与满足现代生活需求相结合。另一方面,把古民居保护与发展旅游产业等相结合,在保护的基础上开拓思路,找出适合本土的开发模式。

眼下,一些新业态正注入,也为兴宁古民居的保护工作提供了新路径。让房屋的形态尽可能保持原先的样子,改变里面的业态,如做成咖啡馆、茶馆、民宿等。但什么样的业态适合入驻古民居,让古民居焕发活力,这条道路不少人还在探索,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加以引导,如何更好地守住古民居的“筋、骨、肉”。

穿越千年时光隧道,兴宁古民居以其特有的沧桑、厚重和张力,将历史、现在和未来紧紧联系在一起。对于古民居的保护,这条路还很长,与其让它荒废或者消失,不如把古民居的保护和活化利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合理开发利用起来,探索古民居保护利用的新机制,既能让古民居焕发生机,于己又有利,于社会维护古民居的探索路上有益,一举三得。(荣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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