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实施精神文明创建“1+9+N”行动专项联席会议制度 推动精神文明创建落地落实

梅州日报 2020-09-09 09:11

本报讯(记者王玉婷)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梅州市近日印发通知,全面实施梅州市精神文明创建“1+9+N”行动专项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精神文明创建行动,进一步抓好抓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其中,“1”就是一个目标,即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梅州市成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12个创建工作部,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工作。做到长规划、短安排,长短结合,久久为功,不断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9”就是精神文明创建九大行动。按照省文明委的统一部署安排,从2020年至2022年,在全省同步开展出租车汽车文明服务拓展、高速公路沿线环境优化、餐饮行业文明诚信服务、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文明村镇创建提质、乡村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弘扬好家教好家风、网络文明促进等九大行动。

“N”就是N个专项工作。结合梅州市创文实际,围绕创建目标和阶段工作要求,每年安排N个专项工作,查短板、补不足,解决突出问题。当前,市创文指挥部12个工作部按照职责分工,在牵头做好各项工作安排的同时,今年要重点做好公益广告、窗口服务、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社区小区、未成年人、材料工作等七个专项工作。

据介绍,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将对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提出的疑难问题等进行专题研究和统筹协调,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途径、责任归属和工作期限。对各地和有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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